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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上年产10万吨碳酸钙项目报道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03-27 16:00:00
项目名称 年加工石灰岩10万吨项目
建设单位 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国平 联系人 张书记
通讯地址 京山县雁门口镇江汉路20号
联系电话 15827875228 传真 / 邮政编码 448000
建设地点 京山县雁门口镇江汉路20号
立项审批部门 京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6-420821-30-03-325322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33建筑用石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24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8%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2016年10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背景
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属私营股份制企业,位于京山县雁门口镇,主要生产建筑用石材,石料、生石灰,氧化钙,氢氧化钙,漂白粉,生产、经营各类农产品、花卉苗木以及餐饮服务业等。长期以来,传统的石灰石加工生产一直存在着“四低”问题:即资源利用率低,劳动生产率低,科技含量低,整体效益低,加之资源浪费现象十分突出,并且产业结构明显不合理。近年来,多数矿山企业存在乱开乱采,过量生产,经济价值低,销售渠道不畅的现象,鉴于此,建设经济效益高、资源利用好的碳酸钙生产项目势在必行。
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在京山县雁门口镇新建“年加工石灰岩10万吨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是国家今年加大了对“全民创业”的资金投入,为建设和发展“创业型”企业提供了可靠的正常和资金保证。二是荆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抢抓国家“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历史机遇,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牌,组织实施,从而为该公司对此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资源优势明显,资源再利用充分,遏制了水土流失,既保护了环境,又提高了效益。四是节能环保,该项目建设是使用国内最新近的节能型全自动智能收尘系统,具有高效、节能、环保优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年加工石灰岩10万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委托书见附件1),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到项目建设场地及其周围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调研,收集了有关的工程资料,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该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了《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石灰岩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呈报京山县环境保护局审批。
编制依据
1、委托文件
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石灰岩10万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正,2008年6月1日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实施);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订);
3. 技术导则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4、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
(2)《湖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鄂环字[1998]第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条例》(1998 年11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第3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
(5)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1999]178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试行)内容及格式的通知”;
(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
(7)《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年12月3日发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8)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00]7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的通知》;
(9)《湖北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8]70号,2008年9月20日;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第1号令;
(12)“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环发[2012]11号,2012年2月29日;
(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年9月10日;
(1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4月2日。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京山县雁门口镇,距107国道1000m,东面400m为田家岭居民点、东南面200m为黄家坡居民点、南面、北面、西面为空地,东北面300m为京山县雁门口镇小学,厂区周边环境良好,无工业污染源地质条件良好,场地平整,交通便利。
2、项目地理位置及外环境概况
湖北京山景丰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石灰岩10万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京山县雁门口镇,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主要建设厂房5栋、办公楼2栋、宿舍楼2栋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1。
表1-1 项目组成一览表

名称 建设内容 规模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破碎车间 2栋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为500 m2
原料堆场 5栋1层,其中3栋钢结构、2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00 m2
储料间 1栋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00 m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1栋2层,砖混结构
员工宿舍 1栋2层,砖混结构
门卫室 1栋1层,砖混结构
环保
工程
废气 处理 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油烟净化器等
废水处理 隔油池、沉淀池及三级化粪池
隔声、降噪设施 建筑隔声、设备基础减震等
垃圾暂存装置 加盖垃圾桶
公用
工程
供水 由京山县雁门口镇自来水厂供给
排水 项目设置1个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排入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附近村民灌溉使用,不外排
供电 由京山县雁门口镇供电所供给
3、主要设备
主要设备如表1-2。
表1-2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来源
1 粉磨设备 HC1500Z 2 桂林鸿程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2 收尘设备 9-28-13NO114D 2 桂林鸿程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3 破碎设备 PEX 250×1000 台套 2 湖北松滋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4 储料罐 / 6 湖北襄樊机械厂
5 包装设备 BGYW(2嘴) 2 湖北黄石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6 供电设备 / 1 厂家自备
7 检测设备 / 1 武汉化工仪器厂
8 煅烧炉窑 / 4  
9 给料仓 / 4  
10 提升机 / 4  
11 皮带输送机 / 4  
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运营后,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1-3。
表1-3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

序号 名称 用量 备注
1 606t/a 包括生活用水、除尘用水、设备冷却用水、绿化等
2 15KWh/a /
3 块状石灰石 10万t/a 碳酸钙含量大于55%
5、项目产品方案
本项目营运后,形成年加工石灰岩10万吨的生产规模。具体产品方案见表1-4。
表1-4  项目产品方案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规格 生产规模
烧石灰 块状石灰 / 5万t/a
钙粉 饲料加工用碳酸钙 325目 3万t/a
化工用碳酸钙 1250目 3万t/a
食品医药用碳酸钙 800目 3万t/a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项目建成营运后定员约10人,项目实行一班制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厂区食宿人员约10人。
7、公用工程
(1)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由雁门口镇自来水厂市政供水管网供给,供排水和消防设计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水量和水质能满足项目需要。项目为石灰石烧制、生产钙粉岩加工项目,无生产用水,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设备冷却用水、绿化、道路浇洒用水等。本项目雨水和污水分流。
①生产用水与排水
a、石灰烧制过程中,主要是设备冷却用水和和脱硫除尘用水,全部循环使用,无工艺废水排放。
b、钙粉生产用水及排水:
钙粉生产用水主要为原矿冲洗,年用水量约为160m3,排污系数按0.8计,则原矿冲洗废水为128m3,该部分废水进入厂区沉淀池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
②生活用水及排水
本项目工作人员定员10人,根据工业企业一般用水定额60~80L/人/班(含淋浴用水),本项目的生活用水定额按80L/人班,则项目的生活用水量为0.8m3/d,全年工作300天,则项目全年生活用水量为240m3,排污系数按0.8计,则全年生活污水为192m3/a。
食堂操作间产生的餐饮污水含有油脂和食物残渣等,动植物油浓度相对较高,按全天10人次计算(用水量标准按0.025m3/人·次计),则用水量为0.25m3/d,即75m3/a,食堂污水排污系数按0.8计,则其污水量为60m3/a。
项目设置1个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生活污水,经排水管道排入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用于附近村民灌溉使用,食堂泔水送附近农户喂猪;少量生活废水就地撒泼或绿化浇灌,无废水外排不外排。
③绿化浇灌等其他用水量
主要为绿化浇洒、冲洗路面等用水,可利用收集的雨水,用水量约0.1m3/d,则项目其他用水量为30m3/a。绿化浇灌和道路浇洒等无排水。
④未预见水量
消防、脱硫、设备冷却水、未预见和漏失水量等按20%计,则未预见用水量为101m3/a。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新鲜用水量为606m3/a,废水量总生活污水量为m3/a。项目水量平衡见表1-1。
1-1  项目年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用水部门 给水m3/a 排水m3/a
用水量 损耗 废水
洗矿用水 160 32 128
生活用水 240 48 192
食堂用水 75 15 60
绿化用水 30 30 0
未预见水量 101 101 0
合计 606 226 380
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1-1  项目年水平衡分析示意图(m3/a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雁门口镇供电所提供,项目变压器选择为315kW,可以满足生产需要。
(3)暖通
    库房及动力站均设置轴流风机,进行全室排风。办公楼区域按不同房间大小,采用不同规格的分体式空调器。
    (4)食堂
本项目设有食堂,供应早、中餐,设有1基准灶头,就餐。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个委员会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结合项目备案证2016-420821-30-03-325322,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的规定,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京山县雁门口镇,距107省道1000米,其交通极为便利。该地石灰石矿区面积0.196平方公里,矿产资源丰富,,含钙量高,为原材料的来源提供了有利条件。项目在组织实施或厂址选址过程中,选址远离居民区的荒坡上,不破坏原有植被和生态环境。
因此本项目的选址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所在地原为低山丘陵空地。项目地块及周边无高污染企业,项目土建工程早已完工,且生产线已投产,故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即为项目生产带来的环境问题,详见下文的工程分析,在此不再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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